本案基地面積共6,098.79平方公尺,建築面積為2,539.48平方公尺,總樓地板面積21,204.04平方公尺,規劃地下3層、地上7層之建築物,工程總經費7.8億餘元。地下3層規劃為停車場,地上建築規劃為行政大樓及表演廳兩棟建築物。表演廳部分主要規劃可容納500席次的劇場空間,打造可分別變化為單向、三向、四向的舞台設計以切合不同製作的需要,打破單向的畫框舞臺,拉進演出者與觀眾的距離。行政大樓部分於1、2樓規劃為衛生所,3樓設置圖書館,4至6樓為新建工程處辦公廳室。
本工程除保留園區內原有老樹,結合周邊景觀綠化展現承先啟後的榮景外,另表演劇場的建置和辦公空間的活化以及機關的進駐,不但促成當地蓬勃發展的藝文展演需求,更大幅改善樹林地區整體衛教及公共環境設施,讓民眾洽公時能享有更棒的服務品質,完工後必然可以帶動樹林地方文化藝術創意成長,營造「藝樹山水、韻律新北」的氛圍。
本案已於108年3月31日完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