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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介紹

新北市的發展最早可追溯至7000年前的八里區大坌坑遺址,隨著四面八方的住民陸續移入,目前總人口已經超過四百萬人,成為全國人口最多的都市。本市自民國99年由臺北縣改制為新北市後,各項基礎建設的需求更為迫切。
 
“建設新北 永不休止”,秉持這項光榮信念的重擔,我們召集了新北市政府內各項專業菁英工程員,於102年8月5日正式成立了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,除負責新闢新北市轄內的重大道路橋樑公園工程外,也協助代辦其他非工程機關的公共工程,如:學校、運動中心、行政大樓…等公共建築。未來期盼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能帶給新北市更高品質、更有效率的公共工程,以滿足廣大市
民的期待。

有關本處業務由原先工務局單位工務科及規劃設計科分立出來,專職處理新建工程相關業務,本處設6科4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:

  (一)企劃科
        道路、橋樑、隧道、共同管道、寬頻管道、公園、廣場及建築等各項新建工程(含機電)之可行性評估、年
        度預算編列及各項業務推展、工程管考、中央補助計畫及委託新北市各區公所(以下簡稱區公所)案件工程
        協調窗口等事項。

  (二)用地科
         新建工程公共設施用地範圍地上物清查、地下障礙物調查、測量、繪圖、估價、協議、拆遷,用地產權之
         變更、移轉、囑託登記、其他用地取得之基本作業及工程受益費等相關作業、用地管理、徵收爭議及委託
         區公所辦理各項工程用地取得或爭議協調等事項。

  (三)土木科
         道路、橋樑、隧道、共同管道、寬頻管道、新建公園、廣場等相關公共設施之工程規劃、環境影響評估、
         都市計畫變更及工程設計與發包等事項。

  (四)建築科
         新建及代辦建築工程等相關公共設施之工程規劃、環境影響評估、都市計畫變更及工程設計與發包等事
         項。

  (五)工務科
         道路、橋樑、隧道、共同管道、寬頻管道、新建公園、廣場及建築等相關公共設施之工程履約管理、施
         工管理、驗收、國家賠償事件及訴訟案件處理、經費執行控管及上述工程之營建剩餘資源管理等事項。

  (六)勞安品管科
         新建工程施工品質查證管理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計畫之督導、考核、訓練、宣導及管理等事項。

  (七)秘書室
         文書、檔案管理、公文管理、事務、出納、採購、財產管理、法制、研考、資訊管理、公共關係
        、綜合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科、室之事項。

  (八)會計室
         置會計主任、股長、科員、佐理員,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
  (九)人事室
         置主任、股長、科員、助理員,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

  (十)政風室
         置主任、股長、科員、辦事員,依法辦理政風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