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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
2016/06/04 警察局105年「婦幼安全」吉祥物設計暨國民小學海報製作比賽辦法

主旨:有關警察局105年「婦幼安全」吉祥物設計暨國民小學海報製作比賽辦法,協助公告於本處機關網站,以廣知本市市民及國小學生參加。
說明:
一、旨揭辦法略以:
報名日期:自105年即日起至9月5日止(郵戳為憑)。
作品主題:
吉祥物設計:本局婦幼警察隊任務為保護婦幼安全,設計象徵警察形象吉祥物,性別不拘也不限人物或擬人化動、植物,穿著具有警察服裝或裝備,並取好記響亮名字,創造具有獨特性及親和力風格作品,賦予警察專業熱情形象。
海報:以婦幼安全為主題,宣導「兒童保護、家庭暴力防治、性騷擾防治、性侵害防治或性別平等」等子題,分低、中、高年級3組,自選子題發揮創作。
分組類別:
吉祥物設計:設籍於新北市之民眾或就讀於新北市各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之學生。
海報:新北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。
低年級組(一至二年級學生)。
中年級組(三至四年級學生)。
高年級組(五至六年級學生)。
作品規格:
吉祥物設計:投稿以彩色作品為主,作品須清晰,以A4(210mm*297mm)規格為主,提供正面、背面、側面三視圖稿共3張,設計的圖稿需在範圍內即可,解析度300dpi。作品上傳規格為JPG圖檔,手稿繪圖也請掃描成限定格式後上傳。
海報:稿件尺寸四開用紙(約54公分×39公分),作品均不得裱裝,繪製方式不限,水彩、蠟筆、彩色筆,廣告原料等均可,鉛筆完稿及電腦繪圖者不予受理。作品如以立體呈現,高度不得超過4公分,並不得超過四開用紙邊界,違反者亦不予受理。
參賽規則:
評選標準:主題掌握及意涵50%(主題理念契合性)、構圖及視覺效果25%(技巧表現)、創意呈現25%(含訴求手法新穎度、原創性、精彩度、趣味性)。
評選作業: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,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,擇優錄取評定名次。
獎勵方式:
吉祥物設計:(計5組獎項,可團體創作,成員至多三名)
金獎取1組,頒發面額新臺幣(以下同)3萬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銀獎取1組,頒發面額2萬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銅獎取1組,頒發面額1萬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佳作取2組,頒發面額5,000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海報:(國小組,計15名)
高年級組:
金獎取1名,頒發面額5,000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銀獎取1名,頒發面額4,000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銅獎取1名,頒發面額3,000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佳作取2名,頒發面額2,000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中年級組:
金獎取1名,頒發面額5,000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銀獎取1名,頒發面額4,000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銅獎取1名,頒發面額3,000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佳作取2名,頒發面額2,000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低年級組:
金獎取1名,頒發面額5,000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銀獎取1名,頒發面額4,000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銅獎取1名,頒發面額3,000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佳作取2名,頒發面額2,000元禮券,獎狀每名一禎(含指導老師)。
二、得獎公布:得獎作品預計於105年10月31日前,於本局婦幼警察隊網站公布,並另函通知得獎者頒獎日期。
三、頒獎:預訂於105年11月在本局6樓大禮堂公開進行頒獎,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。